CFTC给予加密货币开发商经纪商注册豁免

CFTC给予加密货币开发商经纪商注册豁免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已根据一项不采取行动的立场,向被动软件提供商有条件地授予经纪商注册豁免,该立场为提供与受监管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工具的开发人员设定了 10 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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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TC的救济措施涵盖被动衍生品软件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市场参与者部门在 9 月 17 日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已对用于促进衍生品交易的被动软件提供商发布了不采取行动的立场。

根据该立场,部门工作人员不会建议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提供商或其相关人员采取执法行动,即使其未注册为介绍经纪人或介绍经纪人的关联人员。该保护措施仅适用于信函中涵盖的活动,并受其所列条件的约束。

软件提供商若其产品允许用户与注册期货经纪商、介绍经纪商和指定合约市场进行交易,则可获得资格。用户必须继续作为处理其交易的受监管实体的客户或直接会员,而不能成为软件提供商的客户。

尽管标题指的是加密货币开发者,但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措辞涵盖了参与受监管衍生品市场的被动软件提供商。加密钱包开发者和其他数字资产软件公司,如果其工具能将用户连接到符合条件的衍生品,则可能属于该框架的管辖范围,但该立场并非为所有开发者或加密应用程序提供全面保护。

继第26-09号工作人员函之后,第26-25号工作人员函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了类似职位。此前的第26-09号工作人员函处理了一项涉及软件的请求,该软件使用户能够访问受监管的衍生品,同时将交易执行、客户账户和资产控制权留给注册公司。

这项新立场并非《商品交易法》的正式豁免。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其工作人员函件流程的描述,不采取行动函件意味着签发部门不会建议对未遵守特定法律条款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它并不像委员会规则那样改变法律或对其他部门具有约束力。

十项条件限制了登记豁免。

在上述十项条件中,提供者及其从事相关活动的人员不得受到法定资格限制。此类资格限制可能包括某些定罪、监管命令或其他法律裁定,这些裁定会阻止个人参与注册衍生品业务。

使用该软件的客户必须与为其提供服务的注册交易所或中介机构建立直接关系。他们还必须能够在不使用提供商软件的情况下访问注册机构,这可以防止开发商成为客户联系受监管公司的唯一途径。

如果该机构注册为介绍经纪商,则其不得发布需要事先获得美国全国期货协会批准的广告或宣传材料。虽然开发商可以在该函件规定的范围内推广其软件,但该条款限制了类似于受监管经纪业务推广的行为。

要使用该职位,供应商必须向市场参与者部门提交通知,并同意满足所有条件。提交的通知还必须包括同意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对其进行调查,并就其在监管活动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

豁免措施将继续有效,直至委员会就介绍经纪商要求如何适用于相关软件活动制定任何规则或指南生效为止。因此,未来的规则制定可能会以永久性框架取代工作人员的职位,或实施不同的注册测试。

注册问题至关重要,因为介绍经纪商通常在不持有客户资金的情况下,招揽或接受涉及期货、商品期权、互换或某些零售商品交易的订单。被动式软件可以通过代码执行部分流程,即使其开发者从未控制资产或执行交易本身。

正如crypto.news此前在其对CFTC注册结构的评论中所解释的那样,介绍经纪商与期货佣金商、指定合约市场、清算机构和其他受监管的参与者一起构成美国衍生品体系。每一类参与者都有各自独立的注册、行为和合规义务。

CFTC的行动为美国开发商提供了一条明确的途径。

对于服务于美国客户的开发商而言,该职位提供了一种无需立即承担介绍经纪商注册全部职责即可提供合格工具的途径。访问权限仍然与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监管的企业挂钩,同时开发商必须遵守涵盖客户关系、市场营销和监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美国用户无权交易原本无法获取的产品。该信函涉及软件提供商的注册状态,而非特定衍生品、交易或客户交易是否符合美国法律。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执法权不仅限于信函中所述的注册问题。欺诈、操纵、非法招揽和违反相关条件等行为仍可能引发监管行动,而注册交易所和中介机构仍需履行其在《商品交易法》下的各项义务。

受监管的加密货币衍生品已在该机构的管辖范围内。与数字商品挂钩的期货、期权和互换交易必须通过适用的美国监管体系进行交易,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此前曾对一些境外平台提起诉讼,指控其在未注册的情况下向美国客户提供杠杆加密货币产品。

对于被动钱包和界面提供商而言,对客户资产和交易决策的控制权至关重要,这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开发商接管资产、推荐交易、生成明确的买卖信号,或充当面向客户的中介,则其行为可能超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所定义的被动模式。

在 CLARITY 案受挫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动用了现有权力。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发布公告的同一天,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也发布了一项单独的五年交易豁免,允许符合条件的场所提供代币化的全国市场体系 (NMS) 股票。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命令,获准的交易场所可以使用获得许可的自动做市商和流动性池进行代币化股票交易。符合条件的代币必须提供与其所代表的传统股票相同的权利和特权,而仅仅追踪股票价格的合成产品则不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的交易场所对支持的股票代码和交易活动数量有限制。智能合约必须公开且可审计,并且当主交易所停止交易标的股票时,代币化股票的交易也必须停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考虑对该框架进行可能的修改时,也征求了公众意见。

这两项机构的行动均发生在参议院未能推进《数字资产市场透明度法案》之后。9月15日,参议员以50票对49票否决了终止辩论动议,该动议距离开始辩论所需的60票还差10票。

该法案旨在将数字资产监管权分设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之间,同时为交易所和其他中介机构设立注册途径。此前反对终止辩论的七名参议院民主党议员已重启谈判,但尚未安排第二次程序性投票。

除了市场结构法案之外,众议院筹款委员会于 9 月 16 日以 38 比 5 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数字资产税收确定性法案》。该提案涉及质押奖励、数字资产借贷、洗售规则、经销商待遇以及拟议的对最高 10 美元的某些网络和交易费用的豁免。

(友情提醒: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阅读者据此操作投资,风险自担。)